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二十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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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二十) (第3/7页)

》及《乾》、《坤》卦,又夹杂着爻位刚柔说法,再穿凿附会出“故"元亨"也”的说法。虞翻所用诸卦,皆是“汉象数”(所谓“汉象数”,即汉代受《易传》经文的影响,特别是在《易传》里《系易传》与《说卦传》里的巫术迷信及八卦象数说法上进一步发展出“象数”易学,比《易传》里的《彖》与《象》去解释今本《周易》的“象数”说法更繁杂,称为“汉象数”(同样是“象数”,只是在以“象数”去解释今本《周易》用其轻象数与重象数不同而已)说的东西,即什么互卦、错卦、综卦、交互卦、消息卦等,由一套六十四卦符号颠三倒四看法上说法,妄用到对今本《周易》文辞的穿凿附会。

    但“蛊”为什么是“元亨”的好事情呢?看虞翻的注释,等于什么也没解释出来,即说了等于白说,反而更加迷惑。

    而伏曼容的注释是“蛊,惑乱也。万事从惑而起,故以蛊为事也。”

    伏曼容倒是从“蛊”字上去解释字意,也算是纯义理易学,而不杂“象数”,是难能可贵的。并且伏曼容注释也不错,也是遵循了《易传·序卦》里说的“蛊者,事也”的说法,但伏曼容并末对“元亨”做出注释。

    李鼎祚的“案”说里对“蛊”的注释,也不为过,是引经据典对“蛊”意的阐述而不杂“象数”。“蛊”本义是指蛀虫、害人的邪术,即蛊惑人心。但《周易·蛊》文里是指“事业”,即父业来讲的。

    我们再看虞翻对最后爻辞“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”的注释。

    对“不事王侯”虞翻的注释是:“泰乾为王,坤为事。应在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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