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《周易大发现》(六十三) (第5/9页)
正如虞翻对“包蒙吉”这三字解释是: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“包蒙,吉”。有几人能理解“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”的说法出处,这说法正是从《蒙》卦符号里看出的互体卦象和卦画爻划阴阳位体上的说法,而引申到“故"包蒙吉"”上。即使从象数上说了那一番话,可落脚点上的“包蒙吉"到底是何意呢?虞翻等于还是什么也没说。实际那些说法与“包蒙吉”能沾边吗?一点也沾不上边,那只能叫胡说八道。 又如那段注释里的第二段含义:“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“纳妇,吉”。”已然是通过《蒙》里的那个六联体卦符号看出和隐藏(即"伏")着的八卦符号。从那个符号里还能看出一个互卦《震》卦(八卦之一),又能从《震》卦的旁通(错)卦为看出的《巽》卦(八卦之一),故有"震下伏巽"的说法。这均是通过那套符号而产生的"象数"诸说里的说法,犹如游戏那种玩意。 虞翻从对“包蒙,吉。纳妇,吉。子克家”这句文辞的注释,是通过八卦取象解释一番,又等于什么也没说,反尔让人更加不知是何意思。可这“象数”说《易》,成了千古学问,并成了所谓解释《易经》的象数流派。真是天下文化上的一大奇葩。 我们不妨用现代的白话来看一看原初《周易·蒙》文(即使非原创文本,无论繇式与爻式文本里的文辞与原创文本里文辞一样)说的到底是什么?与那些用"象数"去解释其文辞的是不是如天方夜谭。 (原文) “()蒙,亨。 匪我求童蒙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