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大发现》(六十三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《周易大发现》(六十三) (第3/9页)

支、月令等说法,去注说《周易》文辞,形同于胡说八道。

    我们再看《周易集解》所引虞翻对一卦文的注释,能否帮助看懂今本《周易》里某一卦文辞义理的含义不?只取虞翻对《周易·蒙》文辞的注释,抛开附在《蒙》文辞后面《易传》文的注释,和其他人的注释。

    “()蒙(坎下艮上):亨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艮三之二。亨谓二。震刚柔接,故“亨”。蒙亨,以通行时中也。

    “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童蒙谓五,艮为童蒙。我谓二也。震为动起,嫌求之五,故曰“匪我求童蒙”。五阴求阳,故“童蒙求我,志应也”。艮为求,二体师象,坎为经。谓礼有来学,无往教。

    “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二五失位,利变之正,故“利贞”。蒙以养正,圣功也。

    “初六:发蒙,利用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发蒙之正,初为蒙始,而失其位。发蒙之正以成兑,兑为刑人,坤为用,故曰“利用刑人”矣。坎为穿木,震足艮手,互与坎连,故称“桎梏”。初发成兑,兑为说,坎象毁坏,故曰“用说桎梏”。之应历险,故“以往吝”。吝,小疵也。

    “九二:包蒙,吉。纳妇,吉。子克家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坤为包。应五据初,初与三四同体,包养四阴,故“包蒙,吉”。震刚为夫,伏巽为妇,二以刚接柔,故“纳妇,吉”。二称家。震,长子,主器者。纳妇成初。故有“子克家”也。

    “六三:勿用娶女,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”

 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