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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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(第31/49页)

;其他诸如罗兴、罗时、义珍、能儒等次一级的参与者,也俱各受罚。

    你们这么折腾官府,多少也得付出点代价吧?

    当然,这个判决,还是留有余地的。罗显和法椿年纪都不小了,真挨上一顿板子只怕会当场死掉,两县准许他们用缴纳米粮的方式来赎刑。九个排年里的胡通进、吴永升家里阔绰,也采用同样的方式抵扣刑罚。义珍和尚没钱,就用劳动的方式来抵扣——叫作“折纳工价”。

    接下来,徽州府给两院各自行了一道文,在他们那儿把案子销掉,先后得到巡按御史刘乾亨、巡抚都御史陈轼的批准(毛斯义已调任),同意李同知的判决。这件事从程序上算彻底完结。

    可这时有一个人,仍旧不甘心。

    还是法椿。

    他居然还没放弃。

    法椿注意到一个事实。那九个受罚的排年里,李廷纲最先自首,得到了免罚的待遇;胡通进、吴永升纳了米,也抵扣了刑期。但其他六个人,只能乖乖挨打。

    这里头,仍有可乘之机。

    法椿找到那六个倒霉蛋,又撒出银钱去,联络了其他里的十四个排年,凑足了二十人联名具表,去告罗显。

    告罗显什么呢?

    告他为了隐瞒实情,贿赂了那九个排年,给了每人50两银子,一共450两。

    这个数目,对普通百姓来说可以说是天价了。那么有证据吗?

    有啊。

    当初李廷纲自首的时候,掏出了佛熙给的3两银子作为证据,我们也有。然后汪宁等六人分别掏出了50两白花花的纹银,上缴官府。

    不用问,他们拿出来的这300两是法椿给的。

    法椿也真是大手笔,一抬手就扔进300两银子打水漂,再加上额外送他们六人的酬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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