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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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(第30/49页)

大堆乱七八糟的案子里牵连着歙县知县,为了确保顺畅,最好是让邻县来审。

    这案子本身,真没什么好审的。两位知县调取了过往卷宗,又到杨干院现场勘查一番,很快得出结论:祖坟归属无误,维持原判。至于那几桩殴毙人命的官司,能霓、佛圆、郑来保、汪仁坚、吴塔监五人算是病故,仁膏根本没被人打死,而是逃亡在外,并无谋杀情节。

    从这份判决中可以看出来,两县得了徽州府的暗示,要快刀斩乱麻尽快结案,不要深究细枝末节。所以判决大原则上对罗家有利,但像郑来保、汪仁坚、吴塔监三人的死因——尤其是郑来保的——居然报成了病故,显然是不愿深究。

    总体来说,这次判决维护了好人利益,但也没让坏人受罚。

    法椿的搅乱之计,终究还是发挥了作用。

    他深悉官场心态,知道官员最怕的就是混乱。一旦发现混乱开始趋向失控,官员们便会下意识地去弥缝、抹平,把事情尽快了结,哪怕中间有些许不公正也无所谓。秉持着这个认知,法椿硬是把一场败仗,搅成了一场乱仗。

    当然,官府对罗氏一族,也不是没有愧疚之心。两个知县特意委托当地德高望重的乡绅,将杨干院内的坟祠范围重新测量了一下:“东入深二丈五尺;西入深二丈二尺;南北横阔六丈五尺,坟右空地一丈六尺,坟前以沟,坟后以街沿各为界,听从罗秋隐子孙永远摽祀,不许浸损。”

    这算是把罗氏坟祠的归属彻底坐实,与杨干院划出了明确界限,办成一桩铁案。

    两县的判决还没完。

    罗显和法椿,都判了个“奏事不实”,李廷纲等九个排年收取贿赂,以上十一人各杖八十,徒二年;行贿、窃换文书的佛熙杖六十,徒一年,强制还俗(上一次未得执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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