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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69 (第2/4页)
这首曲子有点熟悉,他驻足在酒店门口想了想,越想音乐便听的越入神,瞬间,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,浑身感到一种冷的感觉,这种感觉让他的眼睛开始湿润。 他转身往酒店走去,在门关上的那一刻,音乐消失了。 林初陪陈太太去附近的超市购买食物,不仅仅是因为今天是父亲节,而是陈太太的儿子今天要过来一起庆祝,听陈太太说起,她儿子叫陈亦霆,Justin,在加拿大上大学,从小就喜欢玩音乐,各种乐器也是玩的溜,听说在大学里组建了个乐队,继承他爸爸的音乐细胞,可与老爸不同的是,陈亦霆喜欢流行音乐,对他老爸的古典音乐一点兴趣都没有。 林初也是第一次见到陈亦霆,长很潮,五官深刻硬朗浓眉大眼,头发往后梳,后面扎着个马尾辫,外在条件是相当的不错,特别是那种光芒四射的自信,让人很难忽略他。陈亦霆在新西兰长大,平时也会和爸爸mama回香港,大学又去了加拿大,接触的基本都是欧美音乐和香港音乐,对中国内地的娱乐圈不是很熟悉,自然也就不会认识林初。 但是他爸爸跟他介绍林初是说起他是一位流行歌手。 这个身份让陈亦霆立马对林初有了兴趣,他和林初聊起流行音乐,越聊越投机,他听了林初的几首歌,完全是一流歌手的专业,对他的音乐才华非常敬佩,虽然他听不太懂普通话,可音乐是没有国界的,单凭跌宕起伏的旋律就够他钦佩了。 陈亦霆不久前接到一个香港经纪公司的邀约,希望邀请他回香港发展,他作为华人还是很想回到华人的世界,在国外始终有种无法完全被接纳的感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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