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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(第1/2页)
因为彼时“李惕”二字所代表的,是与他截然相反的锦衣玉食,万千宠爱。 那时传闻中的南疆世子,是何等令姜云恣艳羡的存在。 在姜云恣十四岁,还因母妃失宠而饱受内侍克扣时,十五岁的李惕正已骑着南疆最好的汗血宝马,在玉龙雪山脚下追猎通体雪白的灵狐。 在姜云恣十五岁,不得不卑微追随三皇子,而被太子党堵在巷中拳脚相加时,十六岁李惕收到的生辰贺礼是一株高达两丈、霞光流转,连宫中库藏都寻不出的绝世东海红珊瑚。 在姜云恣十六岁,被安排咱宫宴末席,先皇甚至都不太认得他时,十七岁的李惕已代父理政,赈灾、平乱、兴修水利,天下皆知靖王对其宠爱信任。 后来,姜云恣历尽艰辛,终于登临帝位。 还要处处遭南疆掣肘,李惕还写诗嘲讽他…… 如此。 于公于私,他都再容不得李惕。 纵使南疆铁板一块,李氏上下齐心,他也不信从最亲密之处下手,凿不穿那铜墙铁壁。 于是,姜云恣仔细研究了李惕所有喜好后,召来了自己那个风流名声在外、一身桃花债、惯会逢场作戏的十七弟。 “别的朕不管,只要你诱得那李惕身败名裂,万劫不复!” 姜云念初至南疆不久,便有密信传回。 信中说李惕此人,不过尔尔。 “皇兄,那李惕也不过徒有虚名。治政尚可,诗书尚可,样貌……亦仅止于清俊。绝非传闻中那般光风霁月、天下无双的人物。” 言辞间,满是轻慢不屑。 可两年后,当姜云念当真不辱使命将南疆势力一一剪除,携着彻底的捷报回京复命时,脸色却是灰败如死。 几日后深夜,他闯入御书房,重重跪地,额头磕在金砖上砰砰作响。 “皇兄……求您……留李惕一命。臣弟带他走,去岭南瘴疠之地也好,泛海漂流也罢……臣弟愿与他从此隐姓埋名,绝不再碍您的眼。” 姜云恣从奏章里抬起眼,甚觉荒谬:“你要带他走?” “是。”姜云念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滚落,狼狈不堪,“臣弟……臣弟对他……臣弟实在舍不得他。” 这话可把姜云恣生生逗笑了。 他放下朱笔,踱至弟弟身前,语带讥诮:“没出息的东西。” 算计人心,倒把自己算计进去? 一母同胞,怎么这玩意儿就这么蠢? 但姜云恣又毕竟不是赶尽杀绝、刻薄寡恩之主。 十七弟办成了一件大事,所求不过一个废人,他又何必吝啬? “准了。” “朕看你面上,还留李氏全族性命,留他家靖王虚衔。你与他日后安分守己便是。” 他以为这事便了了。 南疆兵权已收,李氏元气大伤,想必再也翻不起风浪。 谁知他这边松了口,他那愚蠢的弟弟……竟自己被李惕戳穿了叛徒身份。 据说闹得十分惨烈,李惕呕血不止,险些当场殒命。姜云念则被狼狈驱逐出南疆,此后颓废如游魂。 8. “……但,如何这般轻易露馅?” 姜云恣对着密报蹙眉。 想他当年身陷夺嫡之局中,可是亲手将数位兄长、两位权臣、连带先帝宠妃与掌印太监玩弄股掌,也未曾留过半丝把柄。 无论是借贵妃之手在太子膳食中下慢性毒,还是向三皇子“无意”透露是五皇子的阴谋陷阱;亦或是利用掌印太监贪财收集罪证、在权臣府中安插歌姬,到最后时机成熟,“恰好”率兵救驾,再顺手栽赃西北藩将,将那些盘根错节的势力一夕之间连根拔起。 桩桩件件做完,也没人知道是他干的啊。 满朝上下,大多至今仍以为他不过是个“老实本分、侥幸得位”的皇子。 身在帝王家,谋事不就该如此? 滴水不漏,片叶不沾身。 怎么到了小十七这里,连骗个人都能被人揪住尾巴? 小十七蠢蠢的,姜云恣本来还有点怜爱。 却没想到一个月后,被赶出南疆、失魂落魄回到京城的弟弟再见到他时,竟双目赤红,如同疯魔: “都怪你!” “若非你逼我去骗他,若非为了替你稳固江山!是你教我字字句句如何哄他入彀,是你要我装得情真意切,更是你命我对他种下那穿肠蚀骨的毒……他恨的不该是我!明明……皆是你的过错!” 姜云恣被他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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