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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下第一哲学》(六十二) (第4/6页)
地厚而造成的灾难。” 本篇是围绕着不要太过,所作的论述,其核心体现的是“中庸”思想。 我们看明代也是奉旨编纂的 《周易大全》一书对《小过》注释,因内容太多只选对所谓卦辞和第一爻辞的注释,看说的是什么?wap..OrG “[艮下震上] 《传》小过序卦,有其信者必行之故,受之以《小过》,人之所信则必行行则过也。《小过》所以继《中孚》也,为卦山上有雷,雷震於高其声过常,故为《小过》。又阴居尊位,阳失位而不中,小者过其常也。盖为小者过,又为小事过,又为过之小。 小过:亨,利贞。 《传》过者,过其常也。若矫枉而过正,过所以就正也。事有时而当然,有待过而後能亨者,故小过自有亨义利贞者。过之道,利於贞也,不失时宜之谓正。 可小事,不可大事,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 《传》小过所以求就中也,所过者,小事也。事之大者,岂可过也?於《大过》论之详矣,飞鸟遗之音,谓过之不远也。不宜上,宜下,谓宜顺也。顺则大吉,过以就之盖顺理也。过而顺理其吉,必大。 《本义》小谓阴也,为卦四阴在外,二阳在内,阴多於阳,小者过也。既过於阳可以亨矣,然必利於守贞,则又不可以不戒也。卦之二五,皆以柔而得中,故可小事。三四皆以刚失位而不中,故不可大事。卦体内实外虚,如鸟之飞其声下而不上,故能致飞鸟遗音之应,则宜下而大吉,亦不可大事之类也。 或问:飞鸟遗之音。《本义》谓致飞鸟遗音之应如何?朱子曰:看这象似有羽虫之孽之意,如贾谊鵩鸟之类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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