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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大发现》(六十五) (第6/13页)
里的蓍龟诸说,以论《周易》变占筮法。并引述《左传》里卜筮例子上遇"艮之八",来讲述筮法上的老少阴阳八卦之术。 这里对第一卦爻之说,却用的是八卦算卦上的东西,哪里是在疏证儒家的义理呢?这岂能说是遵循孔子的易学思想吗?不过这在孔颖达看来并没有违背"经"义,因《易传》也是被尊为儒家的经书之一。故引用《易传》,正是以"经"解"经"的方针。 唐代人是不曾见过先秦佚文《易传·要》里孔子发出强有力的理性易学之声。 这种疏《周易》的方法,如何能够成为帝国学子们科举入仕的教课书呢?学子们能看懂对一句爻辞里几个字,而疏解出上千字内容吗?让帝国的科举入仕去读圣贤之书的学子们何言以堪呢? 接下来我们再看《周易正义》对《乾》第二爻做出的"疏",因第二爻辞本有王弼做过的"注",孔颖达编《周易正义》时,是以王弼注《周易》为蓝本,不但对"经"进行疏证,而且对"注"也进行了疏证。 “九二: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。 (注)出潜离隐,故曰“见龙”,处于地上,故曰“在田”。德施周普,居中不偏,虽非君位,君之德也。初则不彰,三则“乾乾”,四则“或跃”,上则过亢。“利见大人”,唯二、五焉。 [疏]“九二”至“利见大人”。○正义曰:阳处二位,故曰“九二”。阳气发见,故曰“见龙”。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,阳气发在地上,故曰“在田”。且一之与二,俱为地道,二在一上,所以称“田”。“见龙在田”,是自然之象。“利见大人”,以人事讬之,言龙见在田之时,犹似圣人久潜稍出,虽非君位而有君德,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“大人”。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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