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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大发现》(十九) (第2/14页)
下来的一个错误称法。主要是由西汉时期把解释今本《周易》的《系辞》并归于《易传》内容,一并将《周易》与《易传》上升为"经"的地位,而成为西汉帝国里尊经与注经里五经之首,自此,《易传》成为《易经》不可分割的组成内容,又成为解释《周易》的圭臬。 因《易传·系辞》曰:“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 《汉书·艺文志》言:“《易》曰:“宓戏氏仰观象于天,俯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至于殷、周之际,纣在上位,逆天暴物,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,天人之占可得而效,于是重《易》六爻,作上下篇。孔氏为之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系辞》、《文言》、《序卦》之属十篇。故曰《易》道深矣,人更三圣,世历三古。” 自此,伏羲创八卦,周文王演六十四卦,孔子作"十翼",成为历久弥坚于今天的错误说法。 我们研究所得"八卦"之名称,八卦取象筮法,是原创《周易》一书后出之物,由此八卦筮术"(算卦)让《周易》背上了黑锅。 还是让事实来说话,我们还是来看最早记录于《左传》书籍里的卦例和筮例 (一)、先秦《左传》记载的两则卦例 《左传》一书记载有十三个卜筮例子,其中有两卦例,即《僖公十五年》与《成公十六年》中所记载的卦例,并不是以《周易》筮之的筮例,而是《周易》文本以外的八卦筮书进行卦的例。 现将这两卦例抄录如下: ⑴《左传·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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