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大发现》(七十四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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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大发现》(七十四) (第2/4页)

至今天则是"八卦纳甲"筮法,“八卦筮法”不是《周易》一书里的内容,与《周易》没有任何关系。

    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“易经八卦”,或“周易八卦”称法,实乃是由帝制时期传承下来的一个错误称法。主要是由西汉时期把解释今本《周易》的《系辞》并归于《易传》内容,一并将《周易》与《易传》上升为"经"的地位,而成为西汉帝国里尊经与注经里五经之首,自此,《易传》成为《易经》不可分割的组成内容,又成为解释《周易》的圭臬。

    因《易传·系辞》曰:“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

    “《易》有圣人之道四焉:以言者尚其辞,以动者尚其变,以制器者尚其象,以卜筮者尚其占。”

    《汉书·艺文志》言:“《易》曰:“宓戏氏仰观象于天,俯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至于殷、周之际,纣在上位,逆天暴物,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,天人之占可得而效,于是重《易》六爻,作上下篇。孔氏为之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系辞》、《文言》、《序卦》之属十篇。故曰《易》道深矣,人更三圣,世历三古。”

    自此,伏羲创八卦,周文王演六十四卦,孔子作"十翼",成为历久弥坚于今天的错误说法。

    自此,也把《易》说成有占筮的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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