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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大发现》(四十三) (第2/12页)
》时,通过揲蓍数,已知《观》第三揲蓍数是个“变”数,也就知道第三繇辞是个用来断筮的“繇辞”了。史巫就会说:“筮之,遇观之否,曰:是谓‘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’”的这种解筮说法。并通过这句已被改称为"繇辞"的话,去类比、联想、附会所卜问的人事吉凶结果。 二、《左传》一书同时记载诸侯国上层人物引用春秋《周易》文本里的文辞直接用于说理,和医、史以春秋《周易》文本里八卦"取象"用于说理 在记载(《左传》)对“繇题”式《周易》一书的最早认识上,史巫当成筮卜而改编使用,是史巫看到《周易》里的六十四画符号,又有文辞,就改编为“繇式”结构,用于筮卜人事吉凶。 而在《左传》里同样又有另一面的记载,即把春秋《周易》文本当作如《诗》、《书》那样的性质来看待,来引用其文章句子,做为引经据典来阐明事物的道理,是与史巫筮卜完全是不同的认识,这应是不争的事实。 我们来看《左传》所记春秋时期人们对春秋《周易》文本另一种用法,当作义理之书直接引用。 《左传》一书共记载有六例引用春秋《周易》文本内容的例子,其中有四例直接引语春秋《周易》文本里某些篇里的文辞,或篇内含义用于阐明事理。 现附录如下: ①《左传·宣公六年》:“六年春......楚人伐郑,取成而还。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,欲为卿,伯谬告人曰:‘无德而贪,其在《周易》《丰》之《离》,弗过之矣!’间一岁,郑人杀之。” ②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“知庄子曰:此师殆哉。《周易》有之,在《师》之《临》曰:‘师出以律。否藏凶。’执事顺成为藏。逆为否。众散为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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