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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八卦筮法源流考》(六) (第4/12页)
在起筮过程中,通过揲蓍所得出的奇偶之数里,凡遇最小(或称“少”)的偶数“六”,与最大的(或称“老”)奇数“九”,是谓“变数”。凡得出“大”、“小”变数,就是“繇变”(后来改称“爻变”),就得出某“卦”里某“繇辞”来(因为通过“大衍之数”,推演的结果只有“六、七、八、九”四个数字出现)。如第一步中,在揲蓍过程所得六个数目,其中排在第三中的数是“六”,是“六、七、八、九”中的最小的偶数,按筮法规定是“变数”(即“繇变”)。那么就知道是《观》中的“六联体”符号自下而上排在第三的“繇画”是个“变画”,在记作的时候可在这个“变画”符号后面几个记号(如记个“×”)。在对应《观》里的繇辞,就知道是什么内容的“繇辞”了。 春秋史巫在起筮时,用蓍草推衍,是心知肚明的会心里记着这个“六”是个“繇变”,还是用毛笔在竹筒上把《观》里画符号排在第三的繇画符号上作个特殊记号。 而是史巫用揲蓍推演出六个数字后,按成卦法则转换成“六联体”符号,就知是《观》卦了。同时按成卦法则规定的“大”、“小”奇偶数(春秋筮例中还没有阴阳说法)为“变数”,也就知道《观》里的第三繇画是个“繇变”,目的是得出“繇辞”,而不是再变出新的一卦画符号。如上面“第二步”中的《观》结构形式里第三繇辞的“繇题”是《否》。已知起筮时,这一繇辞是个“繇变”,假如规定是要按这一繇辞,推断人事吉凶的,史巫起出这一卦时,就会说:“遇观之否曰:观国之光,利于宾于王。”这“否”是《观》里一繇辞的“繇题”而已,而不是又变出了所谓的六十四卦里的《否》卦。故不能认为《左传》里的“观之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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