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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强烈的性感官刺激,会有另一种无法言喻的快感,但是如果我只 (第20/32页)
从今日起,我可是一个寡妇了。 二十四岁就做了寡妇,想起以後这段冷寂而凄惨的漫长岁月,真是叫人不寒而栗了。 我们这个社会,对待年轻的未亡人有种特别的看法,比对黄花闺女还要苛求,比对白发老妇还要残酷。 尤其特别的,是我拥有数亿遗产,一幢大洋楼,一处海滨别墅,二辆名贵轿车,一些珠宝,此外便是五六个仆人和二只纯种狼犬。 这自然增加了人们对我幸灾乐祸的心理,他们在冷眼旁观,看我如何了却残生,逍遥到几时? 因为死鬼丈夫在遗嘱上明白的写了:在我五十岁以前,能动用年息一五万的利息,如果期前改嫁,则继承人的权利自动放弃失效。 有这种日夜嗜酒如命的死鬼,才会想出这样「缺德」的条件! 他不想想,我嫁了他不过几年光景,何尝真正有过欢乐的夫妻生活? 他酷爱酒杯和酒瓶,胜过我的柳腰红辱,而我的妩媚眼波,在他看来,还不如一瓶引人头昏的白兰地! 过去几年的活寡已经够了,以後的二十六年死寡怎麽捱得过去啊? 恨起来,真想把这笔大遗产和「什麽李夫人」这可怕的头衔一起丢掉! 可是,仔细想想又如何舍得? 「钱!钱!钱!」是这世界上,最重要、最必需的东西!如果缺少它,那我的青春、热情、美丽都会变成商品而出卖了。 假使我想开些,聪明一点,放弃了形式主义,求实际效益,那样,我的财产不是同样可以买到许多自己所需的商品吗? 买与卖、主动与被动,这两者的差异,实在相距太远了,我为什麽不选择前者呢? 啊!我不该如此猴急的! 无论如何,死鬼和我夫妻一场,总得为他守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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