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风1276_第七章 与民约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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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七章 与民约法 (第5/6页)

的小庄园,甚至能买到破落户刘喜的一条命!

    同样是做狗腿子,蒲老爷给四贯,楚大官人给一百三十贯,我为什么不换一个主人?

    刘喜最后还想确认一次,他支起耳朵,小心翼翼的问:“两千斤海盐,楚大官人,我没有听错吧?”

    “是的,没错。”

    按照后世某位大作家的说法,接下来的情形是楚风“虎躯一震”,然后刘喜“纳头便拜”,但官方的记录是“楚风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感召了刘喜人性的复苏……”

    所有的人都急不可待的要求分发海盐,因为头顶的一团阴云被海风吹远,海滩上的阳光越发的炽烈,如果继续站下去,人们怀疑自己的汗水都能晒出不少盐巴。

    好了,还有最后一个程序。侯德富嬉皮笑脸的拿出一张大纸——是用很多张宣纸重重叠叠糊在一起的,大而且厚实,上半部分写了字,下半部分空着。

    楚风一扫嬉皮笑脸的神情,严肃庄重的接过那张纸,一字一顿的念道:“《与民约法》第一条,琉球居民承认处于楚风的统治之下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条,楚风须得保护居民不受人身及财产的侵犯。”

    “第三条,楚风有权向所有受保护之居民,征收合理限度内的税赋。”

    “第四条,琉球居民承认楚风有权雇佣士兵、建立军队。但军队的职责仅限于抵御外侮和维持治安,不得以武力侵夺居民之财产、限制居民之自由。”

    尽管完全不懂这部《与民约法》意味着什么,匠户们还是迫不及待的排着队,在大纸上按下了鲜红的指印,因为从来没有官府或者乡绅这么干过,这些老爷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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